鑱旈兘



 找回密码
 注册
查看: 57|回复: 0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[分享] 【24.05.31】“树敬老风尚,展乐龄风采”诗歌楹联暨书画展览的征稿

[复制链接]
在线时间
13854 小时
主题
3155

2万

帖子

69

精华

33万

积分

超级版主

Rank: 8Rank: 8Rank: 8Rank: 8

UID
39386
经验
79509 点
威望
1 点
在线时间
13854 小时
注册时间
2012-4-30
跳转到指定楼层
1
发表于 2024-3-19 14:55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【24.05.31】“树敬老风尚,展乐龄风采”诗歌楹联暨书画展览的征稿://mp.weixin.qq.com/s?__biz=Mzg5OTczMTIzOQ==&mid=2247548268&idx=1&sn=63e19425a677ccf3f1ddbce9bc27ffc0&chksm=c04ca724f73b2e329c7336d5bac8ac1883d943d47377cbb0e3ed152d326c0e9cacff6140ce84&token=271882761&lang=zh_CN#rd
为庆祝新中国成立七十五周年,积极推动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,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,积极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社会风尚,省老年基金会联合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、省政府文史研究馆、省广播电视总台共同举办征集“树敬老风尚,展乐龄风采”诗歌楹联暨书画展览活动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,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老龄工作的重要思想,紧扣孝亲敬老这个主题,歌颂党和国家对老龄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老年人的亲切关怀,歌颂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,歌颂新时代老年生活的新风采、新风尚。同时,以本次公益活动为载体,募集社会资金,进一步助推我省老龄事业的高质量发展。

二、组织领导

(一)主办单位

甘肃省老年基金会

甘肃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
甘肃省政府文史研究馆

甘肃省广播电视总台

(二)承办单位

甘肃省诗歌创作研究会

甘肃省楹联学会

甘肃省作家协会

甘肃省音乐家协会

甘肃省书法家协会

甘肃省美术家协会

甘肃工人报社

甘肃省艺术馆

甘肃省老年基金会秘书处

(三)组委会:

主 任:

陈田贵  省老年基金会理事长、省委原副秘书长、办公厅主任

副主任:

王登渤  省文联党组书记、主席

王国强  省广播电视总台党委书记、台长

王华存 省政府文史研究馆党组书记、馆长

委 员:

吴安林  省老年基金会副秘书长、组委会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

王正茂  省文联党组成员、副主席  

省广播电视总台文化影视频道

廖海洋  省诗歌创作研究会常务副会长

王家安  省楹联学会常务副会长

周  伟  省政府文史研究馆业务处处长

叶  洲  省作家协会主席

左  霞  省音乐家协会主席

安文丽  省书法家协会主席

马  刚  省美术家协会主席

刘  静  甘肃工人报总编

关成根  甘肃省艺术馆馆长

邓东林  省老年基金会监事长

张治科  省老年基金会副秘书长

王伟荣  省老年基金会副秘书长

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老年基金会 联系电话:0931-8863052

三、征稿内容

1、诗词(旧体诗词)

2、楹联

3、歌曲(词、曲加音视频)

4、诗词、楹联加书法

5、诗词、楹联加绘画。

四、作品要求

面向全国所有专业作家、诗人、书画家和广大诗词、楹联、歌曲、书画爱好者。作品要求内容健康、积极向上、词美意新;围绕孝亲敬老主题,弘扬和讴歌时代主旋律和正能量,鼓励和支持原创,参赛者每人限投 3件以内作品。

1、诗词

要求为旧体诗词,古风、格律诗、词、曲等。新旧韵均可,但两者不可混用,新韵须注明。

2楹联

要求符合联律,默认旧声韵,新韵需注明,单比以 5-21字为宜。

3、歌曲

包括词曲谱文字版和演唱版本。作品曲谱一式六份,要求统一使用 A4 纸,谱面清晰,附录音小样;音频可为mp3或wav格式。

4、诗词、楹联加书法

自创诗词、楹联,并用书法再次创作。书法作品规格以4尺、6尺整张为主,书体不限,形体不限。

5、诗词、楹联加绘画

自创诗词、楹联,并用中国画再次创作。规格以4尺、6尺整张为主,形体不限。

五、奖项设置

诗词,楹联各设一等奖1名,奖金各2000元;二等奖2名,奖金各1000元;三等奖3名,奖金各500元;优秀奖5名,奖金各300元。

歌曲,诗词、楹联加书法,诗词、楹联加绘画:各设一等奖1名,奖金各3000元;二等奖2名,奖金各2000元;三等奖3名,奖金各1000元;优秀奖5名,奖金各500元。

所有奖项各设入选作品若干名,颁发证书、赠送作品集。

组织奖:5个,奖金各3000元。

坚持精神奖与物质奖相结合,以精神奖为主。对组织、报送、推荐作品表现突出的相关组织和单位颁发奖牌。

所有获奖作品将颁发荣誉证书;所有获奖和入选作品将收入《“树敬老风尚,展乐龄风采”诗歌楹联暨书画展作品集》,并赠送作者一本;邀请出席同题文艺晚会和颁奖典礼;获奖作品和部分入选作品将在主办方官网、公众号及相关媒体选登。所有获奖作品可作为申请加入相关专业文艺协会的条件之一。

部分获奖和入选作品还将邀请省内外著名书法家、美术家创作成书法绘画作品进行展出。

六、活动时间

1、征稿时间:自启事发出之日至5月31日止(以报送时间和当地邮戳为准)。

2、展览时间:十一前后,所有获奖、入选作品及书画作品将在甘肃省艺术馆进行展出。

3、晚会时间:全国“敬老月”重阳节前后,在甘肃省广播电视总台演播大厅举行同题文艺晚会暨颁奖典礼。

七、作品报送

1、诗词、楹联作品报送:参赛者需注明姓名、性别、身份证(复印件)、地址、电话、作品名称,电子版发送至甘肃省诗歌创作研究会电子邮箱:gsssgczyjh@163.com

联系人:龚琪  电话:13679434598

2、歌曲录音小样报送: gssyyjxh@163.com,文件名请按“诗歌楹联大赛+作品名称+曲作者”格式命名,注明词曲作者姓名、身份证(复印件)、地址、联系电话。应征稿件与录音小样不退,请自留底稿。

作品纸质版寄送至: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68 号甘肃省音乐家协会办公室(邮编: 730000)。

联系人:郭老师电话:0931-8838110

3、诗词、楹联加书法加绘画报送:请注明姓名、身份证(复印件)、诗词楹联作品内容、书体、画种、尺寸(高×宽cm)、地址、联系电话。

作品寄送至: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临夏路189号中广都市丽景   联系人:王林强  电话:13239658922

八、征集声明

1、法律责任:投稿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、新创作品,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。如有作弊者,一经查实,即取消参赛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。

2、作品授权:凡参赛作品即视同将相关作品授权主办单位,用于书画再创作、颁奖典礼、诗歌集出版、媒体宣介等活动。

3、宣传报道: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从各自的实际情况出发,运用多种形式对本次活动进行宣传报道,扩大影响。

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征集诗歌楹联暨书画展览组委会。

征集“树敬老风尚,展乐龄风采”

诗歌楹联暨书画展览组委会

2024年3月I7日





甘肃省老年基金会秘书处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QQ|手机版|小黑屋|联都网 ( 闽ICP备2023009884号 )

GMT+8, 2024-5-3 14:34 , Processed in 0.068511 second(s), 22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2 Licensed

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