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下是引用素心若雪在2009-3-29 18:00:45的发言:
回复叶落先生:
1、先生说汉语里根本没有词这个概念,如此说来词性相对一说亦是无凭了。
——晕噻,叶落原话是,“在洋语法引入中国前,汉语里根本没有语法意义上的“词”这个概念。”论辨时必须尊重对手的原意,而不能歪曲后再来批驳之~~
——不好意思,没有歪曲先生原话的意思,只是习惯略写了…我的原意便是先生说的啊,“在洋语法引入中国前,汉语里根本没有语法意义上的‘词’这个概念”。
——哪就结了,既然没此概念,先生前面所说,词性相同自古就是一般规定,哪怎样规定法?先生一直在回避这个问题~~
那么我想请问,古人偶句究竟是依的什么规矩?
——这个倒是可以告诉你,古人对仗很简单,依类而对。至于什么是类,随便找本逻辑书看下好么?
——初学对联时看过王力先生的书,里面有这种总结。那么先生也不得不承认,在虚词与实词这一大的分类之下,它们在各自的范畴里还是有“类”的划分的咯?不仅仅是虚词对虚词,实词对实词就可以的咯?
——对了,在虚实的前题下,还会有更小的分类,但哪是属于对仗工或宽的问题,而不是能对不能对的问题。先生在这里又偷换了论题。
若真如先生所言,字数相等虚实相对即可曰联。
——晕了,又偷换概念。叶落说的是,虚对虚、实对实,是古人对仗的基本依据。换言之实、实可相对,虚、虚可相对。这与可曰联或不可曰联不是一回事哈:))
——以后辩论得把话说得明白些……偶这个“虚实相对”,就是先生的“虚对虚、实对实”,乱省写结果被误会了。若雪从先生整个的辩论过程得出的便是这个结论:字数相等,做到虚对虚实对实,大体便可称之曰联了。例子前面翻便是了。
——我从没以对联作为讨论对象,从一开始,就是仅仅将讨论局限在对偶修辞方式的偶对依据上。这一点我很清楚呢,你的翻翻便是,我一句话也没找着~~
这规矩倒是容易,不过我想所谓的“联”,堪入目者怕也寥寥无几了。
——真不明白,古今留下的偶句多到穷叶落一辈子也读不玩,且其精妙之程度,比时人来说,大概有过之而无不及,咋地成了“了了无几”?论辨要尊重事实,不能凭一己之见识就睁着眼睛瞎说~~
——先生可能没有理解我的意思。我是说,假如满足先生的那两个条件就可以称联,对联的规矩变得如此之低,那么什么货色都会出来了。
——再次弄混了论题,古人论对时的虚与实,仅仅是针对一对字词而论的。至于一副对联好不好,并不在于某对字词对仗是工是宽。真的好对联,是在该宽处宽,该工处工。正如负棺人先生所说:古今的好对联,对仗大多是在工与不工之间的。这才是事实,而不是越工越好。况且,词性相同的对仗,有时并不比不同的对仗更工,也就是说,词性不同者,有时比相同者对得更为工整!
显然,对仗问题仅是一对字词之间的问题,与整付对联的好坏与规矩不是一回事~~
事实上,我认为古人对于联之对仗,要求是相当严格的。今人这些对联的“规矩”,基本上是从古人的对句中总结而来,
——总结只是一种行为,它产生的结果正不正确,才是关键。~~
——这句话我赞成。那么,先生所谓的“正不正确”也需要有个评判标准才能作定论吧,只是不知道先生的标准是什么?
——依类而对,这就是标准。一对字词间可作为归类属性的因素很多,词性作为其中一种,是无疑义的,但它不是全部!
并不是拍拍脑袋就自作主张地定了——如果是这样,恐怕也不易为人接受。
——问个简单的问题:1+1=2容易被人接受,还是1-2=-1容易让人接受?
这个问题与你所说的问题是一回事。用“词性相同”作为偶对的成立条件,叶落没有丝毫的意见,但将此作为唯一条件,就是拍脑袋工程!这就如1+1=1是正确的,但1-2=-1是也是正确的。 |